来源 : 沈阳幕墙工程 发布时间 : 2015-12-26
半成品窗框的保护措施
一、加工阶段的防护
1、型材加工、存放所需台架等均垫胶垫等软质物;
2、型材周转车、工位器具等,凡与型材接触部位均以胶垫防护,不允许型材与钢质构件或其它硬质物品直接接触;
3、加工完的铝合金门窗框应立放,下部垫木方;
4、玻璃周转用玻璃架上应采取垫胶皮等防护措施;
5、玻璃加工平台需平整,并垫毛毡等软质物。
二、包装阶段的防护
1、产品经检验合格后,可进行包装;
2、包装应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;
3、型材包装应将同种规格的包装在一起,防止型材端部毛刺划伤型材表面。型材包装前应将其表面及腔内铝屑清净,防止划伤型材;
4、型材包装采用先贴保护胶带,然后外包编织带的方法;
5、包装过程中发现型材变形、表面划伤、气泡、腐蚀等缺陷或其它产品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检验员提出;
6、产品在包装及搬运过程中应避免装饰表面的磕碰、划伤;
7、对于截面尺寸较小的型材,应视具体尺寸用编织带成捆包扎;
8、不同规格、尺寸、型号的型材不能包装在一起;
9、对于组装后的门窗尺寸较小者可用编织带包装,尺寸较大不便包裹者,可用厚胶条分隔,避免相互磕碰;
10、包装应严密牢固,避免在周转运输中散包;
11、包装时,在外包装上用笔或其它方法注明产品的名称、代号、规格、数量、工程名称等;
12、包装完成后,如不能立即装车发送现场,要放在指定地点,并摆放整齐。